• 大安镇至颜店镇这些村居土地要被征收,规划为交通用地!
  • 资讯类型:热点关注  /  发布时间:2020-03-14  /  浏览:19734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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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区人民政府拟征收土地公告(兖征公告〔2020〕1号)


为提供G327曲阜张阳至任城成长沟段项目(兖州段)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兖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拟征收土地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拟征收地块为G327曲阜张阳至任城成长沟段项目(兖州段)永久占地范围,兖州段路线全长27.193公里,起点位于大安镇白家店村小泥河,自东向西,经大安镇驻地北侧,穿省道104后继续向西,跨洸府河和省道246后,沿洸府河西侧向南,到颜店镇孔屯村庄西北后向西,穿济阳公路,至颜店镇毛家村土地兖州界止。征收土地涉及大安镇白家店村、后白家楼村、前白家楼村、房家庄村、后谷村、前谷村、杨家村、东葛店回族村、西葛村、唐营村、李村、二郎庙村、张家楼村、三官庙村、西北店村,新驿镇高吴桥一村、高吴桥二村、毛辛庄村、高家村、前闫楼村、东一村、河湾村,新兖镇大徐村、宋庙村,颜店镇孔屯村、袁一村、颜店村、张刘村、马家海村、蒿庙村、大张村、毛家村。用途:交通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2020年拟依法公布的兖州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济宁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94号)的文件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兖州区自然资源局会同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示。


三、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 2020 年3月13日至 2020年4月30日由兖州区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或者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发布行为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申请;对兖州区自然资源部门组织的勘测调查清点确认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其行政行为作出之日起60日内向兖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大安国土分局(05373415956),新驿国土所(05373852856),新兖国土分局(05373651659),颜店国土所(05373798459)。


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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