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爱的居民朋友们: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市环境,倡导绿色过节风尚,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效。近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在此,提醒大家切实增强文明守法意识,自觉做到:
一、遵守禁放规定,不在春节期间和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任何活动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二、理解、支持禁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各位群众朋友们,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安宁、和谐、整洁的居住环境,为防治大气污染、创建美好家园做出应有贡献!
鼓楼街道
亲爱的居民朋友:
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市环境,倡导绿色过节风尚,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效,近日,济宁市生态环境委员会办公室印发了《关于做好全市烟花爆竹禁售、禁燃、禁放工作的通知》,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在此,提醒大家切实增强文明守法意识,自觉做到:
一、遵守禁放规定,不在春节期间和婚丧嫁娶、开业庆典等任何活动中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二、理解、支持禁放规定,积极劝阻他人不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三、发现非法生产、销售、运输、储存、燃放烟花爆竹的,积极向公安机关举报。举报电话:110。
各位朋友,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同守护安宁、和谐、整洁的居住环境,为防治大气污染、创建美好家园做出应有贡献!祝广大居民朋友生活愉快、阖家幸福!
酒仙桥街道办事处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进一步改善空气质量和城乡环境,倡导绿色过节风尚,巩固全国文明城市建设成效,根据相关工作要求,参考周边省市对烟花爆竹的管控规定,决定自即日起至2022年3月15日止,在全市范围内全时段禁售、禁燃、禁放烟花爆竹。
来源:山东政事、鼓楼街道、酒仙桥街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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