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规定和优化措施要求,经综合研判,自2022年12月14日起,将兴隆庄街道兴隆社区26号楼2单元、兴隆矿北区26号楼3单元,龙桥街道怡和花园二期13号楼2单元,鼓楼街道皇园胡同10-3号、北关社区7号楼1单元,颜店镇颜店花园3号楼2单元,酒仙桥街道明珠花园小高层5号楼2单元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请广大市民增强防范意识,遵守防疫规定,支持配合疫情防控工作,共同筑牢群防群控、联防联控防线。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兖州区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2年12月14日
来源:今兖州
免责声明:本站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本站转载此文出于传递信息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如本网站内容涉及版权问题,请原作者持相应版权证明与本网站联系;凡原创稿件不经同意不得转载;欢迎爆料/提供新闻线索请联系小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