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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兖州一宗居住用地准备挂牌出让
    • 资讯类型:数据中心  /  发布时间:2025-08-11  /  浏览:5891 次  /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济兖自然资告字[2025]20号

            经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批准,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幅)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次挂牌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如下表:

    编号

    土地位置

    土地面积(m2

    及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

    年限(年)

     

    起始价

    (万元)

    竞买保

    证金

    (万元)

    总价增价幅度

    (万元)

    面积

    用途

    容积率

    建筑

    密度

    兖土2025-4号

    酒仙桥街道、东环城路以东

    24383

    居住用地

    ≥1.0

    ≤2.0

    ≤20%

    70

    9510

    1905

    10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欠缴土地出让价款及其他严重土地违法行为的单位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地块不接受个人申请竞买,包括以个人名义申请竞买、约定竞得后成立公司作为受让人进行开发建设情形。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在互联网上交易,即通过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进行。办理数字证书、符合竞买资格、按要求足额缴纳竞买保证金的申请人,方可参加网上挂牌交易活动。

            本次网上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宗地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5年7月29日至2025年8月26日登录网上交易系统(https://dk2022.jnzbtb.cn:4430/)获取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须详细查阅了解本次网上挂牌出让公告、竞买须知、《出让合同》(草本)、宗地现状、规划指标要求和网上挂牌出让的相关信息后,按照网上交易规定的操作程序参加竞买。

            申请人可于2025年8月18日至2025年8月26日通过网上交易系统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8月26日16时00分。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5年8月26日17时0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为保证资金及时到账,请在规定时间内尽早缴纳)。

            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活动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进行。

     

    地块挂牌时间为:

     

            兖土2025-4号:2025年8月18日9时00分至2025年8月28日9时30分。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一)兖土2025-4号地块需配建不少于30平方米/100户标准的社区工作服务用房,新建城市社区不少于5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不少于30平方米/100户标准的养老服务用房,每处建筑面积不得少于200平方米的标准配建;不少于10个托位/1000人标准的托育服务设施,每个托位建筑面积不少于8平方米(具体规划指标和相关要求详见地块规划条件及附件)。

            (二)兖土2025-4号地块装配式技术建造标准按照兖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出具的《建设条件意见书》执行。

            (三)竞买人在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书面承诺“全面阅读有关挂牌文件及附件并自愿受其约束,愿意在约定时间内接受土地,不对土地现状交付和相关出让文件有异议提出抗辩”,如有疑问可以在挂牌活动开始日以前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咨询。本次挂牌宗地为现状出让,申请人可到现场踏勘挂牌出让地块。挂牌申请一经受理确认,即视为竞买人对挂牌文件及地块现状无异议并全部接受,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愿意在约定时间内现状接收土地,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交付确认书》。

            (四)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网上挂牌出让活动,在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网上交易平台进行。竞买保证金由交易平台自动生成的账号对应的财政监管银行收取,成交后5日内按规定划转。网上交易系统操作中遇到疑难问题请及时与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联系,竞买申请人申请CA认证请登录CA网上营业厅(https://caukey.jnzbtb.cn:4430/)自行办理。

            (五)地块成交后,土地竞得人所缴纳的土地竞买保证金转为土地出让价款,土地竞得人须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纳全部出让价款。竞得人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一次性缴清土地出让价款并提供相关完税证明的,可同步申办不动产权证书,实现“交地即办证”。

           (六)在土地挂牌成交后5日内与我局签订成交确认书、10日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因竞得人自身原因,逾期未签订的终止供地,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七)未尽事宜详见济宁市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网上交易系统(https://dk2022.jnzbtb.cn:4430/)。

            (八)我局对本公告保留解释权,以上事项如有变更,一律以补充公告为准。 

     

            联系地址:济宁市兖州区九州方圆A座行政办公楼

            联系人:赵女士、郭先生

            联系电话: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0537-3420906

            济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兖州分中心:0537-3418826

     

     

    济宁市兖州区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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