兖征预公告〔2026〕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因公共利益需要,经济宁市兖州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启动土地征收前期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征收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地块1—地块4为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
二、征收范围
地块1:东至梁州路防护绿地,西至山东润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山东经典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南至创业路,北至山东经典装配式建筑科技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后道义村。
地块2:东至规划梁州路,西至规划福州路,南至吉安路,北至沟渠。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张坡村、周楼村。
地块3:东至福州路,西至西浦路,南至规划泰安路、兖州威圣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北至山东天辰科技产业园有限公司、政府储备用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新兖镇曹洼村、后道义村。
地块4:东至袁四村林地,西至颜家村林地,南至规划道路绿地,北至山东六佳药用辅料股份有限公司。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颜店镇袁四村、颜家村。
实际征收土地范围以最终批准文件为准。
三、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2026年3月23日至2026年4月7日。
四、工作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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